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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接收全日制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

2024-02-08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四川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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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收2023年全日制优秀普通高校毕业生升入本科学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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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师大[202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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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院校: #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生升入本科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3]45号),《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普通高等学校升学学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川教函[2023]45号)师教[2023]5号)等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有效接受全2023年优秀本科毕业生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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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架构 #

我校成立了“选拔2023年优秀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教务处),全面负责选拔“专科生”工作。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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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李向成、王明义 #

副组长:刘鹏、黄刚伟、郭超辉、张海东、王川、蔡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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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唐文彦 康生 陈正必建 胡尚丰庄 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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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施方案 #

2023年4月9日前,入选高校将按照本通知精神制定本校“专升本”实施方案。 方案须包括学生报到条件和复试要求、对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学生是否实行免试录取和免试复试要求、“专升本本科生选拔考试安排和防疫方案”等内容。入选院校须在学生中广泛宣传“专升本”实施方案,在学校官网首页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报我校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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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招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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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专升本”招生模式是与成都文理学院、四川工程技术学院、吉利学院三所民办本科院校组成招生联盟。 除退役军人和建档立卡贫困生被我校单独计划录取培养外,其他各类计划均被我校录取50%(比例计算中涉及小数时只取整数)招生名额(含免试推荐生),剩余50%计划将根据学生意愿转入其他三所联合招生民办本科院校。 #

四、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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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校与民办本科院校联合招生接收“专升本”学生的本科专业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学前教育、视觉传达设计五个专业(本科院校招生计划数量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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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生计划 #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各中选院校已向我校书面提出“专升本”专科专业名称及各院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人数专业以“相同或相近”专业为原则。 #

(一)“专升本”专业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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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招收“专科转本科”学生的分校、子专业及联合招生民办本科院校拟由四川省教育厅控股各入选院校相应专业2023年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总数。 20%以内。 #

(2)推荐免试方案 #

大专学习期间获得市、州级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是否推荐免试录取和推荐免试录取的比例由派出院校确定; 实行推荐免试录取。被录取学校须向我校提交正式报告及证明材料。 符合学校推荐条件并经我校审核的学生,可免试被我校录取,但须占用学生所在学校相应专业的“专科至学士学位”招生名额。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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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退役军人单独计划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返校并完成大专学习任务的学生,经所在院校推荐,经我校审核,可以参加“大专学习”。专科升学士学位”选拔考试。 实行单独计划,按规定单独录取。 录取率100%。 参加考试的离退休生总数的60%不占用学生选送学校“专升本”招生计划; 服兵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以上成绩四川师范大学专科,退役返校后完成专科学习任务的,录取所在院校录取。 经我校推荐审核,入学可免试,不占用学生专科“专升本”招生计划。 #

(四)贫困家庭毕业生注册专项计划 #

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专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考试、单独招生。 录取率为报考人数的20%,但必须占用学生所在院校“专升本”招生计划。 各入选院校要严格审查专项项目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专项项目报名和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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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学生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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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学生由录取院校发出录取通知书,并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相关收费标准向录取院校缴纳费用。 后续的学籍管理、学生培养等工作将由录取机构完成。 符合录取院校毕业和授予学位条件的学生,由录取院校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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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学生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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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册条件 #

我校2023年“专升本”选拔对象为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并与我校签订正式协议的相关院校相关专业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他们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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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专学习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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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科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在专科专业教学计划所列课程考核(考试、考试)中无不及格记录; #

3、毕业后可获得所在院校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并向所在院校提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

4. 不存在未决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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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身心健康,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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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方式 #

符合基本条件并自愿报名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即日起可按照相关院校招生计划(附件2)向所选院校提出申请,并如实向所选院校提出申请。填写《2023年选拔优秀学生》《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学习申请表》(附件3),按照对应本科专业依次填写第一至第三选择院校; 未填写《申请表》或填写内容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我校不予受理其“专科升学士学位”申请。 #

(三)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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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收费问题的复函》(川物价函[2008]98号),参加考试的学生应缴纳考试费每人80元。 它用于考试组织、命题设置、考试管理、评分等任务。 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专升本”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

(四)高校评审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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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学生向所在院校提交《入学申请表》。 各派遣机构须于4月13日前完成学生自愿注册和材料审核。选拔院校将提交审核通过的注册学生名单和在校前五个学期的专业考试成绩。 官网首页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

(五)注册材料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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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入选院校应于4月21日下午17时30分前向我校教务处提交无异议并加盖入选院校公章的纸质材料,并将考试费用缴纳至规划财务处我们学校的办公室。 提交材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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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送加盖院校印章的“专升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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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生填写、所在院校签字的《选拔2023年优秀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入读本科申请表》; #

3、《2023年“专升本”联合招生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4); #

4、专科层次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教学计划中前五个学期专业课程考核(考试、考试)成绩表(加盖学院教务处公章)所在院校)、专业课程考试平均成绩(百分制,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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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实行免试录取院校的正式报告,以及推荐免试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选拔院校公章的复印件; #

8.“专升本”考试 #

我校按照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组织“专科转本科”选拔考试。 具体事项如下: #

(一)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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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选拔考试科目有4门,其中基础课3门,专业综合课1门。 文科(含艺术、体育)学生基础课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 理工科学生基础课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和《大学数学》; 鉴于各入选院校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材选择、教学安排等方面的差异,“专升本科”选拔考试中专业课考试成绩以学生在校专业课平均分为准。前五个学期(百分比制,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一位) 不单独组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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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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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计算机基础》:5月22日上午8:3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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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5月22日上午10:2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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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数学》或《大学语文》:5月22日下午14:30-16:30。 #

(三)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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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今年“专升本”选拔考试将在选定院校举行。 具体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

(四)考试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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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考试原则上应安排在标准化考场或有视频监控的考场。 各选拔机构应当加强考试人员选派和派遣管理,应回避人员不得参加集体考试。 #

“专升本科”试卷将于5月20日由寄送机构指定人员寄送至我校。 各发送机构负责试卷的保管、发放和回收,并在考试结束后交还我校教务处。 #

考试期间,我校将派出指导督导工作组深入中选院校考试中心,加强对“专升本”考试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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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入选机构要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考试组织预案和应急预案,做好考试报名场所卫生消毒和健康监测、登记筛查工作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 确保考生和参与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专升本”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

(五)业绩公告 #

“专升本”选拔考试统一闭流评分完成后,我校将根据“专升本”选拔考试成绩,计算并排名“专升本”选拔考试总成绩。各院校报送的“专科至学士学位”基础课程及学生前五个学期专业课程平均成绩。 对于相同的学生,三门基础课成绩较高的学生排名第一。 我校将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学生“专升本科”选拔考试的单科成绩、总分及排名书面通知派遣机构,派遣机构及时通知每位参考学生方式。 #

对成绩有疑问的学生可在成绩公示期内向派出院校提出考试申请,选拔院校进行统一审核并回复结果。 我校不接受逾期学生。 #

9. 入场 #

(一)拟录取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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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选拔录取分批进行。 先录取高校学生退役军人单项录取和已户籍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录取,再录取未录取的退役军人、已户籍登记的贫困家庭毕业生将被录取。 其他候选人的录取。 退伍军人计划和备案登记特别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均在我校就读。 其余学生根据填写的志愿以及我校与民办本科院校联合招生计划招生名额择优录取我校。 ,按排名顺序录取。 拟录取学生名单及成绩将在录取院校和选定院校官方网站首页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拟录取学生名单一经公布,不再进行补充。 #

(二)资料提交 #

录取院校将“专升本”录取学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

(三)发出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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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录取机构正式通知相关选拔机构,并发出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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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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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选送院校在填写《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专升本”学生相关信息汇总表时,要高度负责,认真核实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确保推荐学生基本信息准确 是的,优秀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无论是否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如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所选院校填写的信息不正确,导致“专科升本科”学生无法电子注册学籍,我校将取消相关学生的“专科升本科”录取资格,并取消其全部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续 所有处理义务均由发送机构承担。 #

(二)“专升本”学生被录取后,由所选院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 新学期报到时,学生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四川师范大学专科,否则将取消“专科升本科”录取资格。 。 #

(三)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2023年专科升本科学生须考入相关院校2023级本科学习。 学生按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规定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的,由录取院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录取院校授予学士学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发[2002]15号)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大三转本科”学生的毕业(结业)证明须填写“于×××”“×××专业学院开始本科学习”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规定填写以进入本科阶段实际学习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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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为保持“专升本”工作的严肃性,所有放弃“专升本”资格的专科毕业生必须在8月31日前提交正式书面申请,并学生所选院校须与《专科转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签署同意,并报录取院校备案; 逾期申请放弃“专科转本科”学历的学生,录取机构不再办理任何手续,学籍管理、电子注册等相关事宜按规定办理。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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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为保证“专升本科”选拔过程的严肃性、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我校设立举报热线:见右侧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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