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第三期消费券暨发票抽奖活动新闻发布会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苏州市第三期消费券发票抽奖新闻发布会。 本次新闻发布会,我们很荣幸邀请到苏州市商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冯永斌,苏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方伟。国家税务总局为您介绍苏州第三期消费券、发票抽奖活动。 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关心的问题。 今天出席会议的媒体有:曙光报社、苏州广播电视台、人民数码、众安在线、苏州发布。 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到来。 #
首先请冯主任介绍一下苏州市第三期消费券发票抽奖的相关情况。
冯永斌: #
各位媒体朋友们: #
大家好! 为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鼓励居民线下消费,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发票中奖查询,根据“惠东消费·畅游苏州·夏日一夏”第三期发票抽奖及消费券活动安排”,本次活动共发放50万元消费券。 下面,我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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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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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苏州惠民大抽奖” #
2、组织单位 #
主办单位:苏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苏州市商务局、苏州市税务局
3、活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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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日 - 7月31日 #
四、抽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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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加抽奖的发票范围
个人消费者(仅限自然人)于2023年7月1日至7月31日活动期间,向苏州市辖内汽车、家电、百货、餐饮商户取得统一机动车销售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含增值税卷式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税务机关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包含在抽奖范围内。 #
(二)参加抽奖的发票金额
1.购买非营运国六标准及以上新车或新能源汽车金额5万元及以上(发票含税价格,含原金额,下同)并办理新车换证的在苏州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即可参加汽车抽奖; #
2、购买家电金额2000元以上即可参加家电抽奖活动; #
3、购买百货餐饮产品满200元即可参加百货餐饮抽奖活动。 #
(三)参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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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抽奖仅限于已获得上述发票的个人消费者。 其中,发票所载的“购买人姓名”、“购买人纳税人识别号”必须与个人消费者《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完全一致,且真实并且有效; 参加抽奖的发票 有效发票的正数,不包括作废发票和红款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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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与方式 #
消费者获得发票后,可在活动日期内通过“苏州税务”、“苏州商情”等微信公众号“发票抽奖”版块注册并提交卖家、买家、交易发票等相关信息参加抽奖。 #
五、抽奖时间及方式
(一)抽奖时间 #
2023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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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奖品设置 #
本次活动奖品为等值电子消费券,总奖品价值人民币50万元。 其中,汽车优惠券100张,每张价值3000元的消费券; 家电券500张,每张价值200元消费券; 百货及餐饮优惠券1000张,每张价值100元消费券。 #
(三)抽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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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奖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后台提取发票注册信息发票中奖查询,随机抽取中奖发票信息。 公证部门进行现场公证。 #
(四)中奖信息确认方法 #
当合法、有效、经验证的发票信息与计算机提取的发票信息一致时,消费者获胜。 中奖信息通过“苏州税务”、“苏州商务”等微信公众号“发票抽奖”版块发布。 中奖发票号码将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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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奖励兑换 #
1、公示期结束后,家电优惠券、百货餐饮优惠券将通过第三方优惠券发放平台直接发放给获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