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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团风县人民法院招聘12名考试人员公告

2017-08-25 来源:未知 作者:小卢
团风县,隶属于黄冈市,位于湖北省东部, 大别山南麓,长江中游北岸,与湖北省鄂州市、武汉市阳逻经济开发区、黄冈市黄州区、浠水县、麻城市相邻。
 
截至2013年,全县版图面积838平方公里,辖8镇2乡、290个行政村。团风县素有"鄂东门户"和"小汉口"之称,是鄂东连接武汉的"桥头堡"。
 
团风县,始建制于1996年,建县之初经济基础很差,工业起步晚,农业效益低。到2007年综合实力排名由全黄冈市第4位,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排名在全省跃升19位。县内有林家打垮、仙岛湖等旅游景点。
 
团风县是长江经济开发带重要区段,处于国家发展战略的主轴线上。团风经济开发区属省管开发区,基础设施初具规模,产业开发初见成效,招商引资取得长足发展。

为缓解法院警力不足的现状,充分保障人民法院的庭审、执行、押解、安保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团风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爱岗敬业的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称辅警)。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把符合条件、素质良好的人员招聘到审判机关。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2名辅警,其中男性10名,女性2名。
(二)岗位职责
辅警主要职责是:协助执行局办理执行案件,协助司法警察完成押解、看管重大刑事犯罪嫌疑人、执行传唤、拘传、审判场所秩序维护、信访稳控、应对突发事件处理、机关日常安全保卫、安检巡查,以及法律文书送达、诉讼保全、卷宗移送等相关工作。
三、用工性质及期限
使用公益性岗位,用工期限为三年,每年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就业合同》。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二)退役士兵或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待业青年。
(三)年龄在27周岁(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视报名情况可适当放宽。
(四)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男身高1.70米(含)以上,女身高1.55米(含)以上(身高视报名情况可适当放宽);双眼矫正视力达4.8(含)以上。
(五)报考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4、具有吸毒、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5、曾被辞退、解聘、开除公职或开除学籍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时间安排及要求
1、报名。时间:8月25日至9月1日。由报名人员本人填写《团风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役人员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近期2寸同版免冠照片3张。
报名地点:团风县人民法院政治处,联系人:杨同元,电话:0713-6155612。
2、资格审查。时间9月1日至9月5日。
3、体能测试。时间9月6日。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按照《关于报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测试项目为:男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俯卧撑,立定跳远;女800米跑,10米×4往返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4、面试。时间9月8日。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形态等。
5、公布成绩。9月11日公布考试成绩,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分数相同的,退伍士兵、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优先。
六、体检
  1、体检由团风县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统一组织,根据招聘计划1:1比例按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
七、工资及保险待遇。
月工资(含五险个人应承担部分)不低于2000元。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由本院承担,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承担。
八、公示。
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合格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举报或举报查证不实的,正式确定聘用。聘用后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就业合同》,分配岗位。
十、纪律与监督。
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凡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暗箱操作的,给予纪律处分。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13-6157066
本公告由团风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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