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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市覃塘区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20人)

2017-06-20 来源:未知 作者:小鱼

 广西贵港市覃塘区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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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覃(tan)塘区(县)是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的一个市辖区,地理位置为东经108°58′48″~109°18′,北纬22°48′~23°25′12″,位于贵港市西北部,西靠全市的西南通道,北至古樟乡的元金村,南抵大岭乡的古平村,总面积约为1503平方公里。
覃塘区1996年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县级区,时称覃塘管理区,2003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县级行政区,辖10个乡镇,是“2005年度广西经济发展十佳县(市、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委办《关于做好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7〕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组织有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领导机构(见附件)
 
  二、招聘计划
 
  2017年覃塘区共计划招聘农村中小学特岗教师20名(农村初中20名),具体招聘计划如下表:
 
县(市、区)
 
学校
 
类别
 
分学科招聘特岗教师岗数量
 
合计
 
语文 20
 
数学5
 
物理5
 
化学2
 
英语2
 
信息技术1
 
体育1
 
音乐1
 
美术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报名者必须属于以下三类人员中的一类。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紧缺专业全日制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初中音乐、美术、地理学科)。
 
  (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7年6月1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往届本科毕业生。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7年6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初中音乐、美术、地理学科)。
 
  3. 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4.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再列入招聘范围。
 
  5.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毕业生就业网(网址:www.gxbys.co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
 
  1.报名时间:6月16日—6月25日。
 
  2.资格审查:由区教育局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资格审查工作于6月28日17:30前完成。
 
  3.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现场招聘。
 
  1.招聘时间:6月29日—7月31日。
 
  2.招聘对象:必须是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3.资格复审:由区教育局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主要验证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及其它个人求职材料。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4.面试考核:在人社局、监察局的监督指导下,区教育局负责制定招聘面试方案并组织实施,并及时公布方案。面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程序。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核准后当天张榜公布。
 
  每考场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1人,招聘单位以外专家人数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面试考官必须由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组织面试部门建立具备考官资格的考官库,开考前再随机抽取考官、考场。
 
  面试实行验证和抽签制度。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验证进入候考室,按编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5.体检:区教育局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区人社局、监察局的监督指导下组织体检人员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布。考生对体检鉴定不合格有异议的可以向区教育局书面申请复查1次,由区教育局组织申请复查人员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复检,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录用。因考生体检等出现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愿放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6.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经过体检且合格的考生,由区教育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并由区教育局将拟聘人员名单按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至少7个工作日。
 
  7.招聘要求: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精神对特设岗位教师进行招聘。整个招聘工作必须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进行,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集中培训与考试。
 
  在教育厅统筹指导下,由区教育局于8月20日前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培训经费由自治区专项列支。不按时参加培训与培训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期间一旦有岗位空缺,可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要按照有关要求参加集中培训。
 
  (四)公布名单
 
  区教育局于8月25日前将拟招聘人员名单报教育厅师范教育处。由教育厅审核后集中公示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录取名单。
 
  (五)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区人社局、教育局要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由教育局统一派遣到学校任教,并指导学校与受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录取资格。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9月5日前(具体时间由区教育局确定并通知)。
 
  五、本招聘工作方案由区教育局在2017年广西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
 
  招聘联系电话:(0775)472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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