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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一体化平台登录查询具体意见

2024-02-19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2023年4月10日)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按照以下42家建筑业企业的行政许可程序已通过审查,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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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专家评审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诚信信息网→综合平台登录”查看具体意见。 企业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供书面陈述,并将扫描件上传至综合平台。 经原初审单位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办公室提出申请。 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以邮寄结单材料邮戳日期为准)。 声明材料由初审单位统一提交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并附有提交声明材料的公函,企业不得随同。 原初审单位委托企业提交的,声明材料应加盖初审单位印章,并携带初审部门提交声明材料的公函。 注:(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预案(暂行)》精神,所有申报均采用网上办理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不再接受纸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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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企业申请资格有异议的,可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情况。 单位报告须加盖公章,个人报告须签名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和联系电话。 地址和邮政编码。 如对公示内容不明白,请直接向建筑市场监管办咨询。 #

公示期满后,企业看到通知后,应及时到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办理领取资质证书的相关手续。 企业新增、升级项目,应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 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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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举报热线:-、0871-。 #

地址:昆明市红塔东路3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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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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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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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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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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