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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模拟题(18)

2010-06-24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考题点】(P188)担保物权的效力 #

1.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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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2.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并存时的责任承担 #

(1)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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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①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②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3)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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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1)主债权消灭;(2)担保物权实现;(3)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4)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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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点】(P189)抵押财产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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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

(2)建设用地使用权; #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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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正在建造中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

(6)交通运输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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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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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可以将前述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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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建筑物抵押的特殊规定 #

(1)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述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

(2)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

3.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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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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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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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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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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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考题点】(P190)抵押权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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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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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的,或者以正在建造中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或者以交通运输工具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考题点】(P190)抵押权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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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

2.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

3.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4.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p#分页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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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点】(P191)抵押权的实现 #

1.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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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

3.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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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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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或者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的,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用途。 #

6.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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