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校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企业欢聚时代(NASDAQ:YY)旗下品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人才培训合作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在: > 财会考试 > 资产评估师 > 模拟试题 >

2010年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模拟题(17)

2010-06-24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考题点】(P181)建设用地使用权 #

1.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

(1)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

(2)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划拨方式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

#

(3)采取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2.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

3.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4.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

5.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考题点】(P183)宅基地使用权

#

1.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 #

(1)是农村居民特有的权利,即农民集体的成员才有资格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

(2)该权利是农村居民以“户”的名义取得的权利; #

(3)该权利可以继承。

#

2.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

【考题点】(P184)地役权

#

1.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效益的他物权。其中,享受使用便利的不动产称为需役地,提供便利的不动产则称为供役地。 #

2.地役权具有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

#

(1)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2)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

(3)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

3.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

4.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

5.地役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消灭:

#

(1)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 #

(2)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

#

【考题点】(P186)担保物权概述

#

1.担保物权是指以确保债务的清偿为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或者权利上设立的他物权。在我国,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三种。 #

2.担保物权的特征 #

(1)优先受偿性。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2)从属性。担保物权的设立、移转及消灭,均从属于债权。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p#分页标题#e# #

(3)不可分性。担保物权人在其债权未完全受偿之前,可就担保物之全部行使其权利,担保物的价值变化及债权的变化不影响担保物权的整体性。

#

(4)物上代位性。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

【考题点】(P187)担保合同 #

1.担保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因此其成立、效力适用我国《合同法》的规定。 #

2.流质契约的禁止 #

(1)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

(2)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

责编: 返回顶部  打印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友情链接网站声明网站地图广告服务QQ:1907264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