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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江苏镇江市人民检察院面向全国选调2名公务员公告

2012-10-31 来源: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第一考试网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面向全国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检察官2名(男性),从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全国范围内参加过公务员登记的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法院、检察院聘任制书记员。
  (二)选调条件
  1、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本科以上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法律类或公安类中的侦查学、经济侦查、经济犯罪侦查、技术侦查专业(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
  3、参加工作满2年,并取得公务员身份(参加公务员登记),历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4、与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公告在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jcy.zhenjiang.gov.cn)及相关媒体上发布。报名人员可登录市检察院门户网站“镇检动态”栏目下载《镇江市人民检察院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填写完整后于11月15日前,发送至规定的电子邮箱 (zjjcygbc@163.com),同时一并报送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数码照片、学历学位证书及证明公务员身份等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电子文档。
  市检察院干部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通知其参加考试。本次选调开考比例为1:2。
  (二)资格复审与领取准考证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地点在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干部处。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考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也可在面试前提供)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同时提供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等)、年度考核均为称职等材料复印件(市级机关报考人员加盖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印章,县市区以下机关报考人员加盖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印章)。考生还可提供证明自身能力、业绩的材料。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同时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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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笔试、面试和体检
  笔试主要测试文字写作和法律理论、案件分析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加权计算,按个人总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政审与调动
  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等情况的审查核实。由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报镇江市委组织部审核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工作相关公示事项在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jcy.zhenjiang.gov.cn)上公布。
  2、本选调公告未尽事宜由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3、联系方式。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东吴路133号,邮编:212008,电话:0511-88806932、88837633(传真)
  联系人: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干部处黄洁(13861389966)、张琨(1510529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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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
  2012年10月19日#p#分页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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