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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会取消吗?

2018-07-31 来源:未知 作者:191932687
  
  一级建造师会取消吗?
  以下习题是由www.onekao.com为大家整理的一级建造师会取消吗是针对各类考试的重要考点、知识点举出典型例题,并且还为大家提供了详细的答案解析,供大家深入地去理解考点并且结合习题掌握知识点,希望各位考生在备战路上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取得最后的胜利!如有差异,仅供参考!
  一建二建真的要取消吗?
  【导语】近日,关于“取消和调整一、二建行政审批”的消息在网上传的沸沸扬扬,不仅使整个建造行业人心惶惶,也让即将参加一建考试的考生心头布满阴霾。传言是否可信?考试是否取消?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和下放45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将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另建议取消和下放7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事项,将5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
  《国务院再次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再次取消和下放45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将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53号)中提到要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的原则要求,进一步加大职业资格清理力度,推进行业协会、学会有序承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切实加强职业资格设置实施的监督管理。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于2013年9月25日发布,按经严格审核论证,省政府决定减少85项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45项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管理层级15项行政审批项目,通过合并减少25项行政审批项目。另外,取消部分内容的行政审批项目18项,下放部分内容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9项。
  网友:2015年全面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审批事项,建造师以后不能挂靠了,不值钱了!?
  网友:一建、二建不是注册取消,是行政审批权取消,政府不再承担此项工作,转由社会组织性质的协会承担,大家不要担心…… #
  网友:根据我多年从事基坑支护施工的经验来看,是不可能取消的,大家不要人云亦云,坐等正式文件出台!
  网友:国务院7月22日宣布取消的11个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项目中并不包含建造师,而纵观建造师注册制度,遵循我国法律规定,也便于行业管理,实在没有取消的必要,文件中更未提及。
  网友:住建部的简报提到企业不用人数来保资质了,以前是企业责任制,出了事,由企业负责。今后是建造师责任制,出了事,由建造师自已扛,并且加大刑法力度。
  建造行业蓬勃发展,建造师队伍不断壮大,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对文件的分析,建造师的职业资格制度和注册制度,没有实质性的改变。截止目前为止,没有接到任何关于取消一建、二建考试的官方消息,而关于建造师管理方面的措施每年都在做调整,行业日趋规范是必然,不必大惊小怪,希望广大考生打消疑虑,沉下心,安心备考,抓住最后的冲刺机会,拿下证书!
  取消一级建造师注册?
  2017年,在建筑行业中,大家关注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建造师注册制度是否取消、会不会就此取消建造师考试等问题。那么今年有关于一级建造师注册有什么新的政策呢?今天小编就带您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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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明确在取消第一批62项/第二批152项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39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前三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中涉及工程建设行业的有多项,如“全面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审批事项”引起建造师相关从业人员的紧张热议。
  对此,网校深度观察、透析形势,总结分析、打破传闻、明确形势。第一,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下放对建造师资格制度无影响。第二,准入类资格的取消对建造师资格制度无影响。现从政策内容和工程实践等方面予以深入解读,望有助于各位考生理解政策走向,打消疑虑,排除干扰,全力备考。
  政策内容深度解读
  (一)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下放对建造师资格制度不产生影响
  依据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已经步入深化阶段。行政审批是行政许可理论制度的现实管理手段之一,而行政权力来源于行政许可。十八大后,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逐步深入,主要改革方向为简政放权,首当其冲的就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
  行政审批制度的对象为行政审批项目,2003年出台《行政许可法》之后,行政审批项目即以此可以分为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即为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调整范围进行规制的审批项目,非依《行政许可法》的调整范围进行归类即为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当然,二者在理论上还存在其他方面的区别,在此不再赘述。 #
  通过此改革方案,我们可以进一步理解和预测政策走向。首先,严格控制行政审批事项,今后一般不新设许可。换言之,未来几乎不会再新设其他资格考试类项目,因此现在已经保留的建造师考试的含金量会更高。其次,2015年基本完成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代之以政府部门内审或后置审批。从2013年起,我国就开始规范这类非行政许可的审批事项,今年开始分批取消,按照十八大改革方案的要求,到2015年基本完成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但是,一级建造师考试则属于国务院确定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最后,对水平类资格考试的相关管理工作,由国务院部门转移至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其实,这一转变主要是针对于政府部门间的权力博弈与运作而设置的,对建造师资格制度运作本身则不会产生影响。
  2013年9月河南省政府决议提出取消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注册作为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而在最终执行环节,仍按照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示信息,请各位予以关注,具体见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关于注册的相关信息。
  一级建造师属住建部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法律依据为《建筑法》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国家取消其初审并不是取消审批,而是要改为相应地区、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由此提高行政审批系统的审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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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级建造师不属于住建部的审批事项,而是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事项,在没有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下,不得调整审批事项的性质。因此,不会取消二级建造师的注册管理,同时也不会降低建造师的市场价值。
  (二)部分准入类资格的取消对建造师资格制度不产生影响
  目前,我国考试乱象问题亟待进一步规制。从职业考试的体系角度来讲,职业考试分为职业资格考试和职业水平考试。职业资格考试有区分执业资格考试和准入资格考试。执业资格主要针对社会通用性强、与公共利益相关的事项而言,准入资格主要针对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事项而言。同时,职业水平考试则与行业准入和执业准入无关。
  之前国务院出台关于取消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决议,涉及到行政审批项目共95项,其中,各位考生比较关注的考试类的行政许可事项分别是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土地登记代理、矿业权评估师、国际商务专业人员、注册资产评估师企业法律顾问、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员、品牌管理师等1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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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社部紧随其后,出台最新规定。针对人社部的最新规范,取消了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主要是跟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关系并不密切的,可以按程序提前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在确需保留的前提下可以设置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尤其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予以取消,却有必要保留的,可以经人社部批准后作为职业资格试点予以管理。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这11项主要是涉及非国家利益、非公共利益、行业从业人员和受众范围较小的审批事项,不包括建造师。而建造师近年报考人数突破三百万每年,从业人员三千万以上,关系到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建造师的工作成果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无处不离。因此此次取消准入类资格的行政行为对建造师资格制度不会产生影响。更多相关资讯资格类考试真题尽在www.onekao.com,如果你想要获得更多的相关试题,快快关注我们吧!这里为你提供了更多的课程辅导全真试题!祝您早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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