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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规定(实施于)

2024-02-25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2023年实施)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保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教育部,以及学校所在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章程的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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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校专科全日制普通班招生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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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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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学校全称: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1050。学校位于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 省级代码(自治区、直辖市)以招生部门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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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晨光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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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学校简介 #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是连云港职业大学,1983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 1999年3月更名为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现有员工500人,全日制在校生10000人。 学校下设9个二级学院2个教学部共11个教学单位。 开设40个以上专业。 建有国家级实训基地2个、省级实训基地3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1个。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江苏省文明学校”、“江苏省普通高校和谐校园建设”、“江苏省普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等殊荣。和政治教育先进集体”等荣誉。 标题。 #

第五条 学校面向江苏、山东、安徽、河北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专科生。 学生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学业后,符合要求的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将颁发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文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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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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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招生领导机构是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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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机构是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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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织前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负责全区招生宣传咨询工作,协助招生就业办公室做好招生工作。 招聘工作组组长由学校任命。 #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由上级主管部门、学校纪委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负责。 招生工作在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2024年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同时必须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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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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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实际情况等,考虑不同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我校编制对近年生源计划进行综合分析,确定由省学校招生计划。 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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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学校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学生升学比例。 #

第四章 入场规则 #

第十二条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符合条件并符合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以报名。 #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 学校对男女生比例没有要求。 #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要求,落实学校职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对招生制度进行监督,坚持综合计量德、智、体、美、劳,本着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招生招生规定。 #

第十五条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市、区)的规定办学,实行加分优惠政策。 #

第十六条 文史类、理工类、文体类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学校招生按照高考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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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学校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档案调送比例。 若学生不足,将参与平行机构招募志愿者(校服志愿者)或根据需要抽调其他志愿者报名。 #

第十八条 对已报名的考生,我校将采取“志愿者优先(自愿过关)”录取办法。 其中,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需参加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其成绩根据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总成绩计算。 #

第十九条 考生的外语语言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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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其他 #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招生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分,由学校发出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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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物价[2014]136号)文件规定,我校学费为:4700元/学年艺术,工程每学年 4700 个要素。 5300人/学年,农林2200人/学年,艺术6800人/学年,中外合作办学15000人/学年。 住宿费:800或1200元/学年。 #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2024年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考试和体检。 复审不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消资格,发现舞弊行为的,取消其资格。 #

第二十三条 奖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 #

奖学金: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奋进奖学金、连云港奖学金、校内奖学金等,每年累计发放金额超过1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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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我校有国家助学金、连云港奖学金、寒暑假旅游补贴、勤工助学、残疾学生学费减免等政策。 每年累计缴费超过1000万万,学生保险覆盖率超过50%。 #

助学贷款:考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向当地教育局申请助学贷款。 每年最高免息学生贷款为8,000。 #

第二十四条 学校邮寄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晨光路2号 数量 邮政编码: #

招生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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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传真:0518- #

电子邮件: #

招生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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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督导邮箱: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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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信息网站: #

第六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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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通过我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 各媒体公布的公司章程摘录如有误解,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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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我校以往的招生政策及条款与公司章程相抵触的,以公司章程为准,原保险政策及本规定立即废止; 国内法律、法令、上级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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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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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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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6 月 18 日 白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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