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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2010年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30日开始

2010-07-31 来源:宁波考试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宁波市2010年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30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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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7月30日至8月18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电子照片的要求为2008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传真)。 #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并确认无误后,需打印《报名表》(打印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则责任自负)和“网上交费通知单”(附件2)。《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8月17日至19日到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柳汀街557号人才大厦一楼人事服务大厅考试办公室窗口)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联系电话:87160390、87134800)。县(市)、区考生在当地人事(人事劳动)部门指定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考人员《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附件3),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原件和复印件。 #

  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及县(市)、区报名确认点收到考生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并符合报考程序者,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及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交还给报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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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9月1日至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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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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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10月20日至2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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