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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学堂)申报汇算申报的注意事项,你知道吗?

2024-02-12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一)申报地点 #

1. 2023 年我应该向哪个税务机关报税? #

答:按照方便就近的原则,如果您选择自行办理年度财务报表或者委托第三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申报,应当报告到您所在单位(含累计扣缴法的单位)。 主管税务机关(为您代扣代缴劳动报酬个人所得税的单位)申报; 如果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雇主,您可以选择其中之一提交声明。 如果您没有受雇于雇主,请向您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或主要收入来源地的税务机关报告。 无论您选择网上申报还是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室申报,受理您年度财务报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将按照上述规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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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选择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您可以直接向该单位提交相关信息,由该单位在年度汇算期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

为方便纳税服务和征管管理北京地税局网上申报,年度汇算期结束后,税务部门将对尚未申报的纳税人确定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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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收入来源是什么? #

主要收入来源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向纳税人缴纳劳动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特许权使用费累计金额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

例如,纳税人张先生的户口所在地为济南市槐荫区,常住地为天津市和平区,无单位。 2023年,公司从北京市海淀区某单位、上海浦东新区某单位分别领取劳动报酬10万元、5万元。 全年无其他综合收益,则其主要收入来源主管税务机关为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 局。 张先生可以选择济南槐荫区税务局、天津和平区税务局或北京海淀区税务局其中之一申报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

3. 负责我年度申报的税务机关是什么? #

答:是指负责受理、办理您的年度汇算相关业务的税务机关。 主管税务机关主要负责接收您提交的年度汇算申报、受理和处理您的退税申请、接收补缴税款、后续管理等年度汇算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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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与您办理年度汇算时所在的“实际所在地”并不相同。 一般情况下,如果您通过互联网远程办理年度汇算清缴,信息系统会根据您的就业单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主要收入来源,自动将税务机关推送至符合条件的税务机关。 在税务机关中,您可以选择并确定负责年度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 如采取其他方式办理的,需按照规定的申报地点到相应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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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纳税服务和征管管理,年度汇算期结束后,税务部门将对尚未申报的纳税人确定主管税务机关。 #

4. 提交年度结算申报后,还可以更改年度结算地点吗? #

答:您提交2023年度结算申报表后,一般情况下,您不能更改年度结算地点。 #

5.平时居住地是哪里? #

答:如果您已在中国申请居留许可,则居留许可上所列的居住地址为您的常住地; 如果您未办理居留许可,您当前的实际居住地为您的常住地。 #

(二)申报时间 #

6. 我什么时候需要完成年度结算? #

答:2023年度会计期间为今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期4个月。 为做好疫情防控,避免人员聚集、拥堵,提升您的办税体验,税务机关对4个月的报税周期进行了统筹安排,制定了分批错峰报税方案。 建议您尽量在当地办理纳税申报,并在机关、单位通知的期限内办理。 #

今年3月1日前出境的境内无住所纳税人,可在出境前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

7、本人年综合收入低于6万元。 听说可以轻松申报并申请退税。 我什么时候需要完成年度结算? #

答:今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您可以通过简易申报方式办理2023年度综合收益年度汇算。 #

8、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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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等不可预见或可避免的自然灾害)而无法按时报送年度财务报表的,可在6月3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申报同时,当不可抗力情况消除后,必须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并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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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方式 #

9. 我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办理年度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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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办理年度账务主要有三种方式:自己办理、与单位办理、聘请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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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自己做,就是自己能搞定。 您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税服务厅、邮件等渠道自行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税务机关将继续加强年度汇算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导,多渠道提供涉税咨询服务,完善网上税局提醒功能,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年度汇算。 对于老年人、行动不便人士等难以独立完成年度汇算的特殊群体,纳税人可以提出申请,税务机关也可以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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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通过用人单位办理,即通过用人单位(包括按照累计扣缴方式对您的劳动报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单位)。 您可以请用人单位帮您办理年度汇算,也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询问用人单位自行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选择单位代为办理年度汇算,您必须在今年4月30日前以书面或电子方式与单位确认,并提供您在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及相关扣除的补充信息2023年享受税收优惠信息等信息,并对所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如果您未与单位确认并要求其代为办理年度结算,单位不得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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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请专人办理,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 如果您选择这种方式,您需要与受托人签署一份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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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我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自行办理年度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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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办税服务厅、邮件等渠道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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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采用简易方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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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年度综合所得不超过6万元,无境外收入北京地税局网上申报,但已在年中代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可以采用简易法申报。 #

12.简易申报方式申报哪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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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于2023年综合所得低于6万元,但当年已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推送服务提示,并预填简易申报表。 纳税人只需确认已预缴预缴税款即可。 缴纳税款并填写银行账户信息后,您可以通过互联网快速申请退税。 建议这些纳税人在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简易方式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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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我的综合收入是如何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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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工资薪金所得=全部工资薪金税前收入 #

劳动报酬收入=税前劳动报酬收入总额×(1-20%); #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特许权使用费税前总收入×(1-2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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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特许权使用费税前收入总额×(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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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我的收入不到6万元,但有海外收入。 可以用简化的方法来声明吗? #

答:不需要。个人取得境外所得需凭《个人所得税年度自助纳税申报表(表B)》和《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进行申报。 #

15、我的收入低于6万元,可以进行标准申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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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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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我有境外收入,可以网上申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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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是的。 为进一步提高纳税人境外收入申报便利性,2023年年度结算将在电子税务局网页()开放自然人境外收入申报功能。 您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申报境外收入并上传境外纳税凭证。 #

17.税务机关可以为我的申报提供哪些帮助? #

答:税务机关开发了简单易用的移动个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提供预填服务,并为整个申报流程提供提醒。 纳税人可以使用手机上的个人所得税APP让您快速、轻松地完成年度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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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为更好帮助纳税人办税,税务机关将继续做好办税服务,持续推出办税指引,通俗讲解相关政策口径、专业术语和操作流程,制作宣传产品内容丰富、形式生动。 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公益广告等渠道,不断加大年度决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导力度。 纳税人可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税务信息。 同时,我们还将利用网上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及时解答纳税人的疑问,积极回应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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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因年老、行动不便等原因,独立办理年度汇算有特殊困难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申请,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

18、如果扣缴单位办理申报,是否需要与扣缴单位确认? 什么时候能得到确认呢? #

答:是的。 您需要在今年4月30日前以书面或电子方式与单位确认。您需要告知单位您需要代理人,并填写单位以外的综合收入、扣除和优惠信息。 如需退税,还须告知单位您的退税银行卡信息。 如果需要纳税,也必须与单位联系。 确定纳税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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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扣缴单位办理年度财务报表并申请退税的,税款能否退至单位账户? #

答:不可以。为保证纳税人资金安全,资金必须按照国库管理相关规定退回纳税人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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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如果我选择扣缴单位代为办理年度财务报表,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办? #

答:如果您选择由扣缴单位办理年度汇算,且您符合大病医疗费用条件,您可以在手机上填写大病医疗费用相关信息,指定扣缴单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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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扣缴单位为其职工办理年度财务报表时,是否可以将退税款与退税款抵扣后退还? #

答:不可以。但是,年度纳税时,扣缴义务人可以代缴税款; 年度退税需申报纳税人银行卡账户,税款退至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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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我在雇主之外有收入。 如果我选择用人单位办理年度汇算,是否需要向用人单位申报在单位以外的年度汇算相关收入、费用、扣除信息? #

答:是的。 #

23. 网上申报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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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为方便、快捷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按照一定规则提供相关申报数据预填服务; 申报过程中也会有相应的提示和提醒。 #

(2)根据申报情况自动计算应退(缴)税款,帮助您准确完成申报。 #

(3)查询退税进度,获得退税的时间比其他申报渠道更短。 #

(4)提供多种纳税方式(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等)。 #

(5)随时查询您的收入和纳税状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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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通过什么渠道可以下载个人所得税官方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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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选择网站右上角“个税APP”,扫描二维码进行下载。 您也可以从各大官方移动应用商店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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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我想通过税务服务处窗口申报。 可以在任何税务服务处办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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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纳税服务机构申报。 #

26. 到税务服务机构申报时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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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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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年度会计期间邮寄申报表应寄往何处? #

答:您填写好申报表及相关信息后,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发送至相应地址: #

(一)如果您受雇于用人单位(包括按照累计扣缴方式代扣劳动报酬个人所得税的用人单位),申报表须寄送至省(自治区、直辖市)雇主所在地的政府、单独的规划部门)。 市)税务局指定的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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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用人单位的,送至户籍地、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指定的税务机关主要收入来源所在地。 主要收入来源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向纳税人缴纳劳动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特许权使用费累计金额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

28、哪种申报渠道退税最方便、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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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来说,网上报送年度财务报表最方便,退税也比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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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哪种报关渠道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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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无论纳税人通过何种渠道申报,税务机关都会依法保护纳税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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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数据填写 #

30.听说税务机关可以提供报关单项目预填服务。 我在哪里可以看到它? #

答:您可以在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申请年度财务报表时体验此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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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税务机关已经帮我在申报表中预填了项目数据,所以我不需要申报吗? #

答:不可以。预填报税项目数据只是税务机关提供的一项服务,不能代替您的申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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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税务机关预填报关单的项目数据可以直接确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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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需要。税务机关预先填报的申报表项目数据是为了方便纳税人填写。 根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报送的数据,按照一定规则提前填报。 但预填信息可能与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出入,纳税人需要根据事实确认、补充或完善预填信息。 #

33、申报税务机关预填的数据是否需要直接确认,错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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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需要。预填报税项目数据只是税务机关提供的一项便民服务。 纳税人仍对其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因此,您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预填的数据进行确认和补充。 #

34.如果通过网上简单申报,是否提供预填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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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提供。 #

35. 进行标准申报时,除了预填的收入外,我还有其他综合收入。 我无法使用预填功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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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用。 您只需根据预填申报表中的项目数据,将预填收入以外的综合收入添加到相应的收入项目中即可。 #

36、我的年综合收入超过6万元。 我的一次性年度奖金如何预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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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于年度综合所得(含一次性奖金)超过6万元的纳税人,如果只有一项年度一次性奖金单独征税,税务机关预填申报表项目数据不包括此项全年一次性奖金。 纳税人选择纳入综合所得税计算的,必须通过工资栏内的“奖金税金计算方式选择”纳入。 若年度一次性奖金存在多个单独征税的,则默认最大的一次奖金单独征税,其余部分在预填时纳入综合所得税计算。 您可以调整将单独征税的奖金。 当然,奖金也可以全部纳入综合所得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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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如果我领取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处理年度计算? #

答:您全年领取的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奖金,可以在年度汇算时并入您的综合所得进行纳税计算,也可以选择单独计算纳税。 具体来说,如果您只有一笔全年一次性奖金在预扣和预缴阶段单独征税,您可以选择是否纳入综合所得税计算; 如果您有多项全年奖金,在预扣和预缴阶段分别征税。 办理年度一次性奖金年度汇算时,可以选择全部纳入综合收益计税,也可以选择其中一项单独计税,其余纳入综合收益合并计算税收计算。 选择单独征税的年度一次性奖金不纳入年度计算范围。 #

通过互联网报税时,您可以在报税表“薪金”项下的“奖金税计算方法选择”中选择将每年一次的一次性奖金并入您的综合收入中单独征税。 当您改变一次性年度奖金的计税方式时,您的应纳税额一般都会发生变化,请您注意。 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您更有利的计税方式。 #

38、大病医疗相关金额如何填写? 有地方可以查吗? #

答:你可以检查一下。 医疗保障部门为纳税人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中记录的年度医疗费用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您可以在手机上下载“全民医保服务平台”APP并注册、登录、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然后通过首页“年度费用汇总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建议您保留相关收据以供日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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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我的符合资格的捐赠费用如何在年度计算中扣除? #

答:如果您未通过单位扣除或在预扣预缴阶段未全额扣除,可在年度结算时补充相关捐赠信息。 如果您在预扣预缴阶段申报了捐赠扣除,您通过网上渠道办理年度汇算时,税务机关会将您在预扣预缴阶段扣除的捐赠金额预填到申报表中。 请核实并确认。 #

40. 我参加单位组织的一次捐款活动。 如果捐款收据上只有单位名称,没有我的名字,我可以享受捐款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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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是的。 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的符合扣除条件的职工捐赠的,凭接受捐赠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出具的汇总收据或者接受捐赠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国家机关出具的捐赠接受函,可以享受扣除。医院以及该员工的详细陈述。 同时,您需要妥善保存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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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我今年刚毕业,实际工作时间还不到12个月。 年度计算扣除费用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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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税法规定,年度汇算清缴综合收益中扣除费用的标准为每年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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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如果我对我的所得税信息有异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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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查询所得税记录时,如对相关数据有疑问,可向缴费单位查询所得税记录。 #

如果您确定自己从未取得过备案项目,可以直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进行备案申诉并作出承诺; 上诉后,该收入将不计入您的年度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已收到这笔收入,仅对相关金额有异议,可以先联系支付单位要求更正。 如果单位拒绝改正或者联系不上的,您可以通过上述途径进行申诉。 #

(五)申报表 #

43.标准声明问答版与Form A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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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声明内容和效果相同,但表现形式不同。 表A适合有一定税务知识基础的纳税人,问答版适合不太了解税务专业知识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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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我需要同时提交表格A 和问答表格吗? #

答:不会。两种申报表只是呈现格式不同。 您只需选择一项即可提交。 #

45、我通过网络、邮寄、办税服务厅等方式申报,如何查询申报受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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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查询年度汇算清缴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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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个人所得税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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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页【我要查询】-【报关信息查询】-【报关查询】进行查询。 #

(2)底部菜单【服务】-【报关信息查询】-【报关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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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 #

可通过首页-【常见业务】-【报关查询】进行查询; 顶部菜单【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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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如果我通过邮寄方式申报,该申报是否会被邮寄地或我的主管税务机关接受? #

答:邮寄地税务机关将接受您的申报并负责将其录入系统。 后续审核等管理服务将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 申报受理后如有疑问,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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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通过邮寄方式报送年度财务报表时应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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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需要清晰、真实、准确地填写您的相关信息,特别是姓名、纳税人识别号、有效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 建议使用电脑填写表格并打印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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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通过邮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领取退税的,需准确填写符合条件的银行卡信息。 采用邮寄方式申报纳税的纳税人,需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或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机构,跟踪申报进度并及时缴纳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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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预约办理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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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为什么要在结算前期实行税收预留? 纳税人什么时候可以提前预约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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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为提高纳税人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防止结算前期拥挤处理带来的不便,税务部门在2023年度汇算中推出预约办税服务。 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前期(3月1日至3月15日)税款的纳税人,可于2月16日至3月15日每天早6点至晚22点登录移动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 。 3月16日至6月30日,纳税人可随时登录移动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无需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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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纳税人希望预约3月2日结算,但无法预约。 我应该怎么办? #

答:未预约3月2日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无需担心。 他们可以选择在标记为“可选”的其他日期进行预约,或者不需要预约。 3月1日至15日预约期结束后,您可以直接登录移动个人所得税APP或网页办理汇算清缴申报。 纳税人确有紧急情况而未预约合适日期的,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机构办理。 #

50、纳税人是在3月1日结算期开始后才发现可以预约办理税款的,这个时候预约还来得及吗? #

答:3月1日至3月15日,纳税人仍可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进行纳税预约。 他们可以选择任何尚未填写的日期进行预约。 当然,纳税人也可以在3月16日后跳过预约,直接登录移动个人所得税APP或网页办理汇算清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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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单位4月初通知纳税人办理年度决算。 纳税人还需要预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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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为引导纳税人合理有序办理年度汇算,提高纳税人办理体验,税务部门将通过单位分批、分期通知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年度汇算。 因此,如果单位已告知纳税人具体办理时间,建议在相应时间段内提出申请,以便享受优质的办税服务。 纳税人如在首次汇算期内(3月1日-15日)确需申报,也可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预约办理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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