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校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企业欢聚时代(NASDAQ:YY)旗下品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人才培训合作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在: > 职业资格 > 企业法律顾问 > 考试动态 >

辽宁省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发布通知

2014-02-25 来源: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作者:第一考试网

辽宁省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发布通知

#

 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于2014年2月20日网上正式发布,请考生根据网上已查询的成绩自行核对是否合格。 #

  合格标准如下:

#

一、注册城市规划师

#

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

二、企业法律顾问:

#

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满分均为140分) #

考生须知:

#

1、科目代码未填或错填的考生根据人社部相关规定按“0”分处理。 #

2、根据人社部12号令,在其他职称类考试严重违纪的考生,在限考期限内参加所有职称类考试成绩一律无效,按“-4”处理。

#

3、违纪考生根据人社部12号令进行处理。 #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

2014 年 2月 20日

#

责编:小鱼 返回顶部  打印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友情链接网站声明网站地图广告服务帮助中心